浙江省發布了《浙江省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實施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旨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管理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。該辦法的制定是浙江省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、優化投資結構的重要舉措。
根據征求意見稿,浙江省對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管理將涵蓋項目申報、審批、資金撥付、建設實施、竣工驗收及后續監管等全流程。辦法明確了各級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,強調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規劃,嚴禁違規建設“兩高”項目及形象工程。
在項目投資管理方面,辦法提出建立項目儲備庫制度,優先支持民生保障、基礎設施、科技創新、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。資金使用將實行專賬管理,確保專款專用,并引入績效評價機制,對投資效益進行定期評估。對于違規使用資金或項目實施不力的單位,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。
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發布,體現了浙江省在提升政府投資管理水平、防范債務風險方面的積極探索。公眾可通過指定渠道反饋意見,共同參與政策完善。該辦法正式實施后,預計將顯著提升浙江省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的規范性和透明度,為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